自主开发Vs.选择成熟产品?
目前,中国企业在进行ERP建设时存在两种模式:
一种是选择成熟产品的咨询实施模式,
一种是自主建设模式。
大多数企业选择的是第一种模式,但是一方面由于中国企业管理文化上的特色以及某种落后性,使得ERP在中国企业水土不服,很多ERP模块无法在企业内部进行推广;另一方面,由于国外ERP产品实施代价昂贵且在中国企业应用经验不足,国内产品则在技术和管理思想上不成熟,企业对ERP产品的满意度也非常低。
因此,一部分具有很强研发和资金实力的企业选择了自主开发的模式,如宝钢集团。宝钢ERP架构中的很多模块是企业自主开发的,并且这支队伍也逐渐演变为上市的软件公司,开始对外承接开发项目。
两者比较起来,自主开发实施周期长,系统维护复杂,但应用见效快;选择成熟产品,实施周期短,系统维护工作量小,但应用见效慢。但是,选择自主开发的企业大多具有一定的实施背景条件,如承担某项大型的科研示范工程,或者在国际合作中引入了某原型软件并进行消化吸收。对于国内大多数企业来说,选择成熟产品进行适当二次开发是一种更为明智的做法。
继承历史Vs.全新实施?
很多企业在进行ERP选型前,信息化建设不是一片空白,或者已经实施了ERP但应用不成功,或者已经有了大量单项应用。面对大量的历史投资,每个决策者都希望能够利用好历史系统,保护投资。希望新实施的ERP系统能够与历史系统进行接口,利用其中一部分或者全部功能。兼容性是对新建ERP系统的基本要求,但兼容的同时新系统也必然会被旧系统拖后腿,这是保护投资必须付出的代价。
因此,究竟是否利用旧系统,如何利用好旧系统,在系统建设前要进行统一评估和规划。基本原则是:第一,保证实现新建系统的目标;第二,在第一条的前提下尽可能使历史系统的价值最大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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